我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的一些做法 |
投稿时间:2000-06-05 点此下载全文 |
引用本文:陆晓和,马爱华,陈巧云,宋小骏,郑群.我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的一些做法[J].药学实践杂志,2000,(4):2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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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:我院于1986年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,至今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(ADR)监察报告300份,经监测肯定的为288份。我们的具体做法是:1建立ADR监察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卫生部1990年发出的"关于在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的通知"以及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的工作经验,我院于1992年成立了ADR监察领导小组,主要由药剂科承担,负责ADR监察工作的组织工作。2建立报告程序报告程序为:临床医师或药师填写报告,上交药剂科,立即由药师和医师共同监测其ADR性质并确定其治疗方案和治疗结果。而后由ADR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复查,上报军区或全军ADR监察中心。 |
中文关键词:药品不良反应 监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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